與房屋仲介之間的糾紛
與房屋仲介之間的糾紛 我委託的房屋仲介,在處理房屋托售時,並沒有符合公開透明化的原則,在買方出價680並且付出20的斡旋金時,並沒有立即對我坦白說明,她們不是應該公平,公正,公開嗎?而是一直玩兩面手法,合約上寫,若達成賣價690,我要付仲介費4%,但是成交金額是688,仲介方面卻說要私下補我2,這樣就算是達成690,剛開始我也傻的分不清楚,而與買主簽訂買賣契約,直到後來知道很多真相之後,我和買方都覺得很難過及後悔,目前買方的服務費已經支付完畢,我的都還沒付,請問有沒有人知道,我和買方如果要中止買賣合約的效力,合法嗎?算違約嗎?...已更新項目:對方出價,仲介公司有義務誠實告知,但是仲介人員如未具實告知,難道沒有違反誠信原則,而讓雙方有解約的權利嗎?買方出價680時,仲介業者卻跟我說650,後來我無法接受,才又改說670?如果委託仲介卻不能安心,而受到他們的兩面手法禮G(之前還嘗試以600超低價,說是仲介同事要買),那麼買賣雙方的保障在哪裡,更何況他們告訴買方,20訂金已經被賣方收走,事實上並沒有,而賣方我,在仲介收到買方的20斡旋金時,也沒有讓我簽收斡旋相關文件,這樣沒有作業瑕疵嗎?...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