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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仲介賣屋未成交(已經簽約),請問仲介費用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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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林志和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我家請信義房屋幫忙賣屋已經有買方出現,也已經簽約了,但是買方付款第一期之後(80萬)第二期應付款項就只有付了100萬。也就是說目前履約保證戶頭的總金額是180萬我的問題如下~買家很可能會不履約(因為付不出餘款),所以我們有可能會沒收180萬。請問我們沒收這麼180萬之後需要付仲介費用給信義房屋4%(約40萬)嗎?根據信義說法,他們認定已經仲介成央A所以一旦我們買賣雙方簽約,仲介費用就是4%要給他們。我不是不願意給,只是我家也的確還沒有售出,這個180萬是有點像是訂金。我看過合約,上面並沒有說明清楚,請問這個有任何法源可以查詢嗎?...:所以依照您的專業立場這個訂金賣方通常是會退給買方然後看買方的意思意思給賣方.仲介業者幾萬了事這樣你說的也有道理只是這樣簽約的意義好像沒有辦法真正保證買賣雙方的權益了... 2:另外,仲介費用該付就要付,我只是想要瞭解是否已經簽約,即使未真正完成交易,就已經算是交易成立了。因此賣方需要付仲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