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仲介故意不告知漏水,可以退回斡旋金嗎?

刪除   修改
房東:林淑屏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經仲介推薦並出具屋況說明說,表明非海砂屋.非幅射屋.非漏水屋,..等後我方支付仲介斡旋金5萬,仲介斡旋成平n求我們補訂金5萬,總共十萬元,然後約定簽約日,(雖說要給賣方,其實是仲介收走了,因為我們還沒簽約),簽約日前我再一次去看房子,結果因前些天下雨,原本房子新刷油漆都剝落.嚴重漏水現象.我方要求再次看房子想確定是否為嚴重漏水,仲介己不讓我們進去,我們立即要求退斡旋金,仲介不肯,我們也寫了存證信函請求退錢並取消簽約日之約定,仲介也發給我簽約通知信要求我要去簽約,否則沒收斡旋金,目前處理到此情形,我打算申訴消基會,但我想請問相關法律問題,在這總情況下,我有正常理由可以要求退訂嗎?很多前人經驗是可以減低價金及談修繕,但是我根本還沒簽約,連賣方是什麼樣子也不知道,仲介故意隱瞞事實,我們更不想買一間不健康的屋子,未交屋就有一堆問題,站在法律的立場我們到底能不能要求仲介退錢呢??綜合以上整理以下問題1.申訴有勝算嗎?(退錢)2.我有過失嗎?3.減低價金和修繕這二個處理只會帶來日後更多的麻煩,為何要買方接受這二種處遇?4.申訴消基會可以同時申訴消保會嗎?5.有經驗的人,煩請提供需注意的小細節感激不盡啊.................幫幫忙..........(法律條文倒是不用提供)有的仲介真的很壞心,提醒大家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