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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仲介買賣發生爭議,請告訴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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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李佩君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透過仲介與買方順利簽得契約,代書也依程序辦理過戶手序,但是買方因貸款因素導致不能違約,也因此解約,過戶流程 目前停在 "稅捐處的各項稅賦已申請出來但尚未繳納"我問過稅捐處,他們說稅單已列印出來,如果不繳將來會變成禁止出國,如果因買賣不成就要辦理撤單,不然以後房子不能過戶,撤單只有兩種方法,一個是雙方簽名輒�(當初是買方自己輒飽A印章沒留在代書那),另一種是法院的判決書跟買方多次協調,都違約金談不攏(對方當初只有10萬現金,另簽30萬本票,目前都在履保專戶,履保說要依我們跟仲介的協議書才能撥款,仲介說要我跟買方協調好違償的問題後才能還我們),我的要求是現金10萬沒收,另補償我5萬元損失,本票就不追就,買方也不願再付5萬元,因此買方也不簽撤消稅捐的申請單,導致我們到現在都不能辦理撤單動作,房子也因這樣無法再賣想請問(1)如果要法院的判決書,是不是就要訴訟,那我該怎麼去做,是不是先從寫狀紙,然後掛件,要掛的應屬什麼案件...或者對撤消稅單有另外的方式可解決,若經由公所的調解是不是也會將紀錄送法院,由法院開出判決書??如果是訴訟我想找律師,不知費用如何,律師會幫我辦到什麼程度(2)此次的事件,仲介都推說是問題的解決是買賣雙方的事,好像他們完全沒責任,我問過買方他們說仲介有告知他們說可以貸得出來﹐只是沒寫在合約書上,而且當初沒給他們簽"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他們認定仲介也有明顯的錯誤...要我把求償的部份(本票)轉向仲介追討,因為他們當初付的10萬元現金已被沒收,也算得到懲罰了,仲介也有過失,所以也應賠償(5萬元),但仲介不肯,一直說違約不是他們的問題...那我該針對買方還是仲介呢?(3)仲介一直不把10萬元現金及本票還我們,他說如果我們不追就本票,他們就叫履保專戶把款項給我們,如果要追討本票,他們就依約要求一半的金額(我們跟他們的合約有寫如果是買方的問題不能履約,沒入的簽約金需分他他一半),我也認為仲介也有過失,憑什麼要分一半的錢,針對仲介這方面,我又該怎麼做才好?以上問題,請有經驗或會處理的大大們幫幫我,解說越詳細越好....感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