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透過仲介賣房子, 買方毀約...
急問...透過仲介賣房子, 買方毀約... 透過仲介賣房子, 已簽訂合約, 代書已辦理自用增值稅了,仲介通知買方付契稅, 買方才告知不買了我不退還買方訂金, 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仲介說訂金要扣掉房屋總價的4%後才能給我,這合理嗎?房屋沒成交還是要收4%服務費,那我繼續讓這間仲介賣屋,那下次仲介又可以收4%服務費, 這對嗎?...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