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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的仲介合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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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劉志銘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我先敘述一下過程,我因家庭揹債過多不得已要賣房子幫忙還,原本我出價實拿四百八十萬(有簽合約),仲介費用他說可以再談所以沒簽(2~4%之間),而仲介帶過幾組人去看屋後,來跟我說我的房價出太高,有個買方已出到四百四十萬要我降價以方便他去跟客戶繼續談價,他就叫我另外簽了一張合約至少要實拿四百六十萬,他說前一張會幫我作廢,後來原本應該是四百七十萬成交,可是最後買方竟然出價到四百八十萬,此時已進入履約保證.....問題來了,仲介要跟我收4%的仲介費,480萬的4%是19萬2,我拿460萬8,看起來符合我460萬的合約,但是當初不是說仲介費用2~4%嗎?它直接用最高的4%算我的仲介費用,那這樣我當初如果只把我的合約簽在470的話,他不就是拿2%,這樣我不是當了冤大頭,我降價的空間變成了仲介費的最高上限費用,我跟仲介講,回應卻是仲介費用的行情本來就是4%,根本不可能有3%或2%的,態度強硬完全不給任何降低的空間。我火大說那我不賣了,他就跟我說那我不但違約要付仲介違約金,而且還違反履約保證,還要賠買方錢以及一切相關費用??!!賣房子本來就是不得已的,加上還債及生活的壓力,我當然很介意這些費用,甚至能不賣房子我就乾脆不賣了,而苦在合約中根本就沒有任何跟仲介費用有關的說明,已經進入履約保證了,我該如何??認命嗎?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仲介爭取的?而我之前跟仲介簽的實拿480那張合約可以說作廢就作廢嗎?拜託請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能幫我解惑。謝謝!對了,我兩次簽合約時都沒有任何審噹薄A都是他們叫我現場直接馬上簽的。...:謝謝大家的幫忙,不過...怎麼等級高的人說的都有點偏離主題…而等級低的講的比較能解答我的疑惑...我並不是說嫌拿的不夠多,只不過對於誠信有意見,原本說2~4%,但是要求我降價後,再拿到4%,而且執著要拿4%,那當初又何必跟我說2~4%呢?也閉O我傻、我沒常識吧,相信大公司大品牌,但是忘了大公司表示需要更好的業績利潤來養更多的員工,甚至還被說4%是常識,是標準,是基本的,聽來真是諷刺。仲介業者很辛苦我認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若是當初有寫明佣金的比例,我當然沒話講,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看到抽佣的文字說明或合約,只用"常識"跟"行情"來... 2: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看到抽佣的文字說明或合約,只用"常識"跟"行情"來堵我,似乎有失大公司該有的專業吧。我要問的問題是:履約保證後,有什麼狀況會讓履約失效?或是我可以提出什麼東西聲明其無效?而我第二次簽了460的合約後,第一張合約可以說失效就失效嗎?抽佣的上下限部份在沒有簽約的情形下我有沒有可以爭取的辦法?... 3:最後我想聲明一下,我是真的有疑問,所以用很誠懇的態度請教大家,大家都有發言的自由跟自己的想法,每一位的發言我都很重視及感謝,但是希望不要有批評,及使用帶有"暗示"或"明示"的言語辱罵他人,我不希望為了我小小的問題讓各位莫名奇妙的動了氣,知道嗎?感謝小胖他媽媽跟蔡小哲兩位,再次謝謝你們的關心,也希望你們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