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介要負責任麼??
房屋仲介要負責任麼?? 我弟弟有一間房子出租3ㄍ多月還未到期 有一熟識房屋仲介向我弟說有人要買這裡的房子 我弟同意賣 但是房子還在出租中 仲介確說這不是問題他會負責找房子給他!! 等到要交屋了.租客確還沒搬出 結果買方確已經寄存證信函來!! 買賣契約並沒有載明仲介要負責房客的事 只是電話中講明他會負責!!現在仲介他老公說這是我們的問題和他們沒關係 @他們是仲介兼代書@ < 1> 請問這樣仲介要負責任嗎???如果要 那要負甚麼責任?? 我懷疑房子是仲介自己買來投資用的!! <2>請問不動產仲介是一間一個證照嗎?我懷疑他是一個證照兩間用!!我要向那個單位檢舉!! <3>請問仲介在電話中說的話 算是證據嗎 <4> 存證信函要求契約寫的遲延移交歸責 違約金 那我弟要負責嗎?<5>我弟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請問Tina先生 你說ㄉ不動產經 紀人是20人一位 那他一間店10位 開兩間店是沒問題是ㄇ??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