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屋仲介買賣糾紛~懂法律的請幫忙一下
急””房屋仲介買賣糾紛~懂法律的請幫忙一下 我家於7月份委託一間房屋仲介公司代為銷售房屋.並簽定契約.該契約註明只要我們能實拿800萬即可成交.中間經過仲介銷售找到一位買家.仲介告知我們該買家只願意出價730萬.並詢問我們是否願意降低底價.我們還是堅持實拿800萬得部分不願意讓價.隔天仲介再度告知我們買家願意出價750萬.但是我們覺得仲介有不誠實的部份遂決定不賣房子了並明白告知該仲介不誠實的部份即為該份契約簽定時仲介告知為一般契約.事後我們發現那是專任契約.在價錢敲定之前我們已經明確告知仲介我們不賣了豈知2天後仲介通知我們他已經跟買家講價提高到830萬並代我們收取訂金10萬.並要求我們履約此後更直接約買方簽約.並責怪我們簽約時為什麼不到.之後就收到法院的存證信函奇怪的是仲介給我們的資料買方是出了10萬元的訂金怎麼律師函上的訂金變成30萬.這樣是不是有所謂詐欺的行為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該怎麼做難道自己的房子不賣不行嗎.在仲介尚未找到買家講好價錢之前我們不能有更改的權力嗎.想請問有這方面的糾紛時我可以求助什麼單位.市井小民要對抗房仲公司的大法律顧問實在很無力= =...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