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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仲介超收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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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林士心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向仲介公司委賣房子, 委賣合約當時簽訂是賣方付銷售總價的4%服務費,成交後算一算, 我竟付了5.4622%的服務費, 向仲介反應, 對方竟說: 因為買方後來不願意付買方的2%服務費,所以, 只要仲介總計沒有收超過6%就可以???請問: 仲介公司能向賣方超收服務費嗎? (委賣合約裡明明就只簽賣方4%服務費)另外, 服務費不是應該在完成交易才收取嗎? 為何仲介在買方交付第一筆款項(銷售總價之10%)時, 就先取走(5.4622%)全額的服務費, 後來買方付款一直延遲, 拖了2個多月才完成全部程序, 仲介也沒幫我們爭取買方拖延的違約金或利息, 還說叫我多多包涵.請問: 仲介公司可以未經賣方同意就先從 "履約帳戶" 裡提領服務費嗎?例:斡旋後我答應以250萬出售房子, 後來仲介說買方願意以380萬購買,所以, 銷售買賣合約寫的銷售總價是380萬,依委託銷售合約:買方應付2%服務費,賣方應付4%服務費,但, 仲介竟要我付大約5.4622%的服務費 (我並不清楚買方付了多少服務費給仲介)買方付了第一筆款項進履約帳戶時, 我發現仲介隨即提領走服務費的全額;事後, 我向仲介公司反應, 他們說這是可以的, 而且因為買方後來反悔不願意再付服務費, 所以, 他們整筆交易只要沒有收超過總價的6%, 都算可以???可是, 買方的服務費為何要我出?何況, 仲介怎麼可以自作主張?請教大家, 請幫幫我!!! 急!!!感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