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是否應告知購屋相關大樓規定
仲介是否應告知購屋相關大樓規定 請教各位先進,今年12月中經仲介購買一間房子交屋,1月5號簽約的裝潢公司要進場時才經大樓管委會告知,大樓住戶公約規定每年從12月1日到農曆1月期間不能裝潢。請問造成我這段期間因不能裝潢/入住所致之損失,包括房貸、租金、裝潢公司已備料部分,是否可向仲介提出損害賠償?因這不是大樓的新規定,而當然仲介之前說他們這棟賣了好幾戶云云。請問關於所購買房屋大樓的相關特殊規定,仲介不需要事先告知嗎?不然透過仲介購屋、仲介收取佣金無須進到這部分責任嗎?謝謝~...已更新項目:謝謝因因~ 被告知不能裝潢當天即向仲介反應,請他們向前屋主/管委會解決溝通未果,之後也沒再連絡我。直至我剛剛中午聯絡他們,態度變得很強硬,說~你們大樓的規定怎麼能像仲介求償,之前他們賣的也沒碰過,那你就延後裝潢阿,裝潢公司跟你求償怎能轉嫁到仲介身上,若有相關案例拿出來看~...以上管委會有沒有公布這點我要再確認,但即使沒有(是所有權人大會通過的),仲介是否就無須負責呢? 非常謝謝您~...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