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委託仲介事宜**非常急
土地買賣委託仲介事宜**非常急 委託仲介公司賣土地期間於97年12月31日終止。於同年8月11日收到仲介交予買方的不動產意願書及斡旋金,同日賣方同意賣出確認簽章及收下斡旋金轉為定金。於8月18日仲介又拿來委託買賣內容變更書把日期延長至98年4月30日。當場質疑有客戶要買為何又延長,說法是為了確保仲介的權益,避面買賣雙方於到期日私下交易,但是後來發現委託銷售書有提到,委託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曾經介紹之客戶或其配偶二等之親屬成交屬買賣居間完成任務,故覺得有被唬弄的感覺。更糟糕是現在買方又不履行買賣,仲介又不能很明確告知買方要沒收定金一直拖延,連沒收訂金之存證信函完全由賣方自己處理,所以想終止到4月30日之委託,該如何依什麼條件告知仲介終止委託,只保留至97年12月31日仲介該有的權益。...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