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設定問題
房屋抵押設定問題 我多年前借給朋友200萬,他也將房屋設定抵押給我,我有債權(借款收據及設定抵押的資料)我現在即將進入離婚訴訟,請問若離婚清算夫妻財產時,我先生可不可以主張我有200萬債權而列入清算?我先生並不知道我借錢給朋友,請問他到地政事務所或是查我的財產,可以看到這項債權嗎 ?...:請問雨梵: 你的意思是指我離婚清算時,不用分那2百萬給先生? 若他要求分,我是不是拿出當年的借據及設定相關資料來證明就不用將200萬列入清算? 地政事務所和國稅局的 資料會顯示我有200萬債權嗎? 2:再請問羽梵: 我若已進入離婚訴訟,還可不可以到法院去申請持有財產? 若不行申請,是不是就不算持有財產,必須拿出來清算?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