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設定的問題…
房屋被設定的問題… 最近上網調謄本才發現,當初買房子時,幫忙辦理的朋友對房子作了設定…第一設定人是貸款的銀行、第二設定人是那個朋友的名字。請問…對房子設定不需要借據或什麼之類的嗎?為什麼他可以設定我的房子?(當初辦理房子過戶事宜,友人曾持有我的印章和身份證幾天)有什麼方式可以查訊或否認我沒欠他錢?如果要將這房子賣出,是不是就變成一定要經過他的同意塗銷後我才能賣房子?如果他不要錢也不要什麼,就是不讓我賣房子,那要怎麼辦?...:那時有連印鑑證明(一張紙對嗎?)也一起交給他,可是我確定我沒有跟他到過任何地方辦理我欠他錢這類的約定也沒有簽過借據之類的…請問他設定我的房子,輒僑N算?(確定沒簽過名也沒遜L手印)請問我該向哪個單位查訊呢?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