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設定內容問題
關於房屋設定內容問題 房屋被拿去做設定但謄本裡有些內容不太能明白其意義1.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不明白跟一般抵押有何不同?)2.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26年10月14日 (是代表這日期之前還清債務嗎?)3.債權總金額:3百萬 (是代表借3百萬嗎?)請問房屋設定有時效性嗎?還是時效就是如2.所列的時間?如過了時效債權人便無法要債務跟房屋了嗎?實在很焦慮 麻煩懂的人回答一下 感謝~...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