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設定遺囑給予別人後~繼承人爭取得到嗎?
房屋設定遺囑給予別人後~繼承人爭取得到嗎? 家父因為有設立遺囑無條件給予他女朋友!遺囑內容大約是這樣:本人XXX坐落於(房屋住址),無條件給予XXX(他女朋友的名子)。後面有立書人XXX(家父的名子)還有證人共三位分別為大伯、小叔、小嬸。遺囑是家父清醒的時候由小叔代寫,大伯跟小叔也叫我把房子繼承之後過戶給那個阿姨。這樣身為繼承人(只有我...獨子),有辦法爭取的到家父這手尾的東西卻立遺囑給別人....家父剛走,國稅局跟地政都還沒有去辦理!因為我銀行還有欠款數目不多!如果...我直接辦理繼承讓法院法拍~大家都不用搶!(實際上我也不知道這方法對不對)還是我有辦法全贏或是一半、或是有更好的辦法!!!請教各位法律先知達人或是律師們您的建議跟做法....感謝各位...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