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順位設定 擁有優先購買權之問題
第二順位設定 擁有優先購買權之問題 今天上課老師說 如果買賣房屋 怕房子有被查封之風險可在簽約時要求二順位設定 過戶完後再塗銷是因為優先購買權之保障那請問如發生此狀況那已付賣方的錢 如何追回又購買價與原債權銀行該如何又已過戶 買方有尾款未付清 賣方可再要求反設定這中間的意思是啥可以白話告訴我嗎 謝謝...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